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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区237人被认定为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作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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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申报、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复审、社会公示及评审委员会复议等程序,近日,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布,包括宝音达来等237人被认定为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据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代表性人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求自治区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我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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